这件事不能只用懂不懂法律、是不是刻意造势简单概括。主流观点偏向认为陈胜是刻意造势,但造势背后,还包含多层现实因素。
最核心的矛盾点,睡虎地秦简当中《徭律》有明确记载,迟到三到五天,会受到训斥;迟到六至十天,需要缴纳一个盾牌作为处罚;迟到超过十天,需要上交一副铠甲。如果遇到下雨延误工期,可以直接免除本次征发任务。对照条文来看,陈胜一行人延误并不会被处死,甚至有可能免于服役。

这也是很多人认为陈胜在刻意编造说辞的理由。不过这种造势的说法,还存在几处疑点。
这里的役,和陈胜参与的兵役并不是同一类。睡虎地秦简记录的是征调百姓从事劳作的徭役。陈胜一行人是前往戍边,属于兵役范畴。秦朝关于兵役延误的律法原文没有保存下来,军法标准有可能更加严苛,存在处死的可能性。没有直接史料证实,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。
法律条文也会随时间改动。睡虎地秦简记录的是公元前217年之前的律法,大泽乡起义发生在公元前209年。间隔八年,秦朝统治越发严苛,法律条文有修改加重的可能性。
就算条文没有改动,秦二世时期基层执法十分严酷,法条落地执行的时候会出现变化。失期,法皆斩不一定是成文法条,却是基层官吏执行时普遍的处理方式。一旦落到这个处境,怎么选择都是死路,起兵反抗就成为唯一出路。
相对合理的推断,陈胜抓住法律条文和现实严苛执行之间的模糊空间,完成一场有效的宣传动员。他抓住众人内心的恐惧,将可能遭受重罚、有可能被官吏处死,直接说成延误就一定会斩首。
陈胜动员时还说了一句话,就算侥幸不被斩首,戍边而死的人十有六七。这句话可以看出,他心里清楚,依照律法不一定判死刑。他摆在众人面前两个选择,一个是法律结果未知,加上戍边极高的死亡概率;另一个是起兵搏一把,有机会获取功名。
陈胜确实在造势,但他的宣传建立在对法律模糊地带和残酷现实的准确把握之上。他并非不了解律法,而是善于洞察人心,利用规则缝隙动员众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