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东来曾经两次因为租金纠纷选择关店。新乡门店在2015年,房东直接把年租金从八百多万抬到2400万,于东来没有跟对方讨价还价,第二天就贴出通知闭店。开了24年的许昌生活广场店,每年利润能超过1亿元,也确定会在2026年底关停。起因是2015年签租约的时候,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按内部统一规范走签约流程,部分房东趁机把租金抬到了离谱的水平。表面看只是商业谈判谈崩了,往更深一层看,这件事背后藏着一条清晰的经济学逻辑。

房东的想法很直白:你这家店赚得多,那我就该多分一点收益。新乡店一年大概能赚六七千万,房东觉得这栋楼本身就是胖东来盈利的重要依托,就算租金涨到2400万,胖东来依旧能留下四千多万的利润,完全承担得起。单看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个逻辑,这套想法是说得通的:只要租户还没触碰到亏损底线,提高租金就是房东眼里的理性选择。
但有能力承担租金,和应当支付这笔租金,完全是两回事。经济学里面有公平偏好这个概念,人做决策的时候不会只盯着自身收益最大化,还会考量收益分配是否公平。就算要牺牲自己的部分利益,也会拒绝参与不公平的交易。于东来宁愿关掉这家年入上亿的门店,也不愿接受2400万的租金报价,并不是算不清这笔账,而是把公平当成了不能妥协的底线。胖东来的品牌根基,就建立在公平、自由这套理念之上。门店员工流失率只有0.5%,大量顾客专门跨城市过来消费,供应商也愿意遵守严苛的合作标准,这些额外的品牌红利,全部来自市场相信胖东来不会做出不公平的举动。倘若为保住门店利润,向虚高租金妥协,这一处缺口会慢慢扩散,动摇整个品牌的信任根基。
那租金的高低到底该由什么决定?李嘉图早在1817年就把因果关系讲明白了:并不是地租贵所以麦子卖得贵,而是麦子售价高,才推高了地租。租金是经营带来的结果,不是经营成本的起因。放到商业地产场景,一块场地合理的租金,等于它的机会成本,也就是其他备选租户愿意开出的最高价格。2016年胖东来斥资不超过2亿元收购新乡凯德中心3.8万㎡物业,按照这个单价估算,原来门店场地的估值上限大约2.42亿元,结合零售物业通用的市场资本化率计算,对应的合理租金区间大约在1200万至1570万每年。就算采用宽松的估值口径,2400万的报价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。
这件事里面还有一个不容易察觉的效应。当房东和租户形成双边垄断局面:只有这栋楼适合开大型商超,同时也只有胖东来能把这个地段的商业价值完全释放出来,理论上双方应当协商瓜分合作产生的额外收益。纳什在1950年证明,当分配规则满足几个基础条件时,最优方案是双方平分这份合作剩余。可现实谈判很难做到对等。房东会盯着租户账面的盈利数字定价,锚定效应在租金谈判里影响很大。房东把初始报价定在租户利润的某个比例上,后续所有讨价还价都会围绕这个基准展开,最终成交价往往不会偏离这个锚点太远。2400万这个数字本质就是一个锚点,它不代表场地本身的机会成本,只体现房东想要分走租户利润的想法。
租值耗散理论可以解释这件事最后的结局。当资产能够产生经济收益,但收益分配方式让各方只顾争夺利益,而不是合力创造价值时,这部分收益就会被慢慢消耗。新乡老店就是很直观的例子:胖东来撤场之后,大商集团接手经营,勉强支撑几年后也关门歇业,大楼二到四层大面积空置。租金从2400万一路跌到400万,依旧找不到接手方。房东没能拿到预想的高额租金,物业本身价值反而缩水。就连没有参与抬价、安分收取租金的其他房东,也跟着承受了资产贬值的损失。
清华大学李稻葵评价这件事,说看着像是爽文剧情,实际上是双方都受损。房东失去了胖东来这个能带来稳定客流的优质商户,胖东来重新选址、装修也要投入巨额开销。真正的解决办法不是谈判里谁压过谁,而是从规则层面调整租金定价逻辑,不能盯着租户盈利多少定价,要回归场地本身真实价值。日本借地借家法对租户权益保护力度较强,德国采用租金指导价体系,也有基础租金叠加营业额抽成的混合租赁模式。这类制度的核心不是限制房东收益,而是让租金跟着场地长期价值变动,不受租户单年经营好坏影响。房东赚取稳定长期租金,而不是一次性瓜分商户利润。把优质商户逼走之后,空置损失、重新招租成本、租金下行压力叠加在一起,损失总额会远超租金上涨带来的那点收益。